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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押人員報告對講係統

2020-05-22

行業背景

公安監管場所是公安機關管轄的,依法對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、罪犯、違法人員和肇事肇禍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進行警戒看管、執行刑罰、行政處罰、教育、特定疾病治療、心理及行為矯治的監管場所, 擔負著執行法紀和教育改造的重要使命。隨著全國各地區監所係統在押人員脫逃、暴力襲擊、所內團夥犯罪案例的不斷增加。因此,如何提高監所安全防範能力,提高在押人員的教育改造質量成為管理麵對的主要課題。

基(ji)於(yu)監(jian)所(suo)特(te)殊(shu)應(ying)用(yong)場(chang)景(jing),我(wo)公(gong)司(si)利(li)用(yong)多(duo)年(nian)跟(gen)蹤(zong)和(he)服(fu)務(wu)監(jian)所(suo)安(an)防(fang)信(xin)息(xi)化(hua)的(de)優(you)勢(shi),立(li)足(zu)於(yu)將(jiang)監(jian)所(suo)需(xu)求(qiu)與(yu)最(zui)新(xin)科(ke)技(ji)發(fa)展(zhan)相(xiang)結(jie)合(he),在(zai)監(jian)所(suo)係(xi)統(tong)現(xian)有(you)信(xin)息(xi)化(hua)建(jian)設(she)的(de)基(ji)礎(chu)上(shang),充(chong)分(fen)利(li)用(yong)物(wu)聯(lian)網(wang)等(deng)新(xin)一(yi)代(dai)信(xin)息(xi)技(ji)術(shu),以(yi)感(gan)知(zhi)為(wei)先(xian)、傳輸為基、計算為要、管理為本,構建全新的智能型數字監所,推動“信息技術應用向監所管理過程延伸,向管理者延伸”,實現監所安全管理、應急處置和工作模式的變革。

整體目標

1、出現逃跑、自殺、互毆、急症等緊急情況時,在押人員可向值班民警報告。

2、落實在押人員在監內的廣播宣教工作。

3、日常情況下在押人員與幹警的溝通渠道通暢。

4、緊急情況下的信息溝通與報警處置流程。

5、用科技不斷提高警員的工作規範要求,減輕值班民警的工作負荷。

6、關注在押人員的在監內的安全與身心健康問題。

係統部署

在押人員報告對講係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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